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

联系人:高吴 | 
你可能不知道的是,近日,税收优惠政策又有了新的公告。 客观地说,这关系到很多企业的利益。 正因为如此,我认为有必要让广大企业花点时间仔细看看下面的内容。 (税收优惠政策)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农民普惠金融服务, 现将相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税收政策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通知》(财税[2017]44号)、《财政部通知》 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》(财税[2017]48号)、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税收政策的通知》 ”(财税[2017]77号),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7]第 90) 规定优先 税收政策自2019年12月31日起实施,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。本公告发布日前,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免征的增值税可以 对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予以抵扣或退还。 该公告由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于2020年4月26日联合发布,可见其重要性。 总而言之,我们应该注意这一点。